5月1日
来到重庆。凌晨2点。我差点写成了4月29日。
刚下站看到了美女。稍稍惊艳。很高的鞋跟。很长的头发。很深的夜。
疲倦的我。
早晨。一碗皮蛋瘦肉粥。
中午来到瓷器口。一个字。重庆真“热”。
我喜欢瓷器口。古老的房子还有我喜欢的吊楼。长又深的小巷透出明亮的光。
买了个银色的戒指。非常喜欢。希望可以带很久。
羡慕有固定信物的人。走哪都能看到他随身佩戴着。看到这东西就会想到这个人。
我想有个固定信物。在某一天送给心爱的人。可是最终都觉得太麻烦而忘记带它。
所以我有很多信物。他们聚集在一起。就成了平凡的配饰品。毫无价值。
信物应该是简单的外形。富有丰富的故事的……
我记性不恏。所以从来都是日记写了一段时间就忘记了我还有个博客。
所以我现在把发生的事情都写下来。这样让我知道。其实我一天还是做了这么多的事情。
晚饭:古镇鸡杂。很油很麻辣。
5月2日
早晨:一个三明治。牛奶。
解放碑没有我预期那样多的美女。更多觉得重庆人一个个都像暴发户。
城市繁华。可是随处可以口痰。可以扔垃圾。这就是繁华背后的本质。
我说不如白天在家。晚上出来玩。因为重庆的夜晚真的很漂亮。
本质都被霓虹的掩盖下不见踪影。
在重庆的3天。我几乎是在公交上半醒状态度过……
洋人街
没去的时候以为是洋人住的地方。
一路颠簸了很久。换过两次车。周围灰尘扑扑。终于到了传说中的洋人街。
里面没有一个黄毛的。
晚饭:火锅。很油很麻辣。(加两三黄片……)
5月3日
早上8:16。上了火车。
在车上看《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》发现日记可以写的很简单。没必要那么深奥。这样脑袋会常常抽筋。
看着窗外发呆。我们在倒带。
不习惯的可以慢慢习惯。习惯的也可以渐渐被代替。
都是一个过程。

